五大兒童垃圾食物種類出爐!衛生福利部最近預告「不合適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草案」,列出五大類產品,最慢年底前不得在兒童頻道播放廣告。包含洋芋片、炸雞、薯條、巧克力、糕餅、含糖飲料等高油、高糖、高熱量等食物,都將受限。
另外,速食業常推出買餐點送玩具促銷活動也被將禁止,未來販售兒童餐時,不得再贈送任何玩具。
被食藥署認定為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「垃圾食物」,包括:脂肪所占熱量為總熱量三成以上、飽和脂肪所占熱量為總熱量一成以上、每百公克固體或每百毫升液體的反式脂肪含量為0.3公克以上、每大卡含鈉含量為一毫克以上、糖占熱量為總熱量一成以上的食物。
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指出,上述食品未來不得在兒少頻道播放廣告,也不得以贈送、加購玩具,或以玩具來獎勵、促銷。業者如果違規,主管機關將照食安法最高開罰400萬元。
立法院去年初審通過「食管法」修正案,嚴格禁止垃圾食物以附贈品方式促銷,同時限制垃圾食物在兒童頻道播放。上午該草案提案人、立委王育敏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,要求食藥署說明草案執行最新進度。
姜郁美表示,草案已上網預告,近日內將召開專家會議。由於關係兒童健康,今年年底前一定公告實施,確保幼兒正常發育。
姜郁美指出,新制上路後,速食店慣用的兒童餐附贈玩具促銷手法將成為絕響。她舉例,小朋友常吃的健達出奇蛋,一邊是零食、一邊是玩具,明顯違反規定,屆時將不得販售。
由於這是我國官方第一次制訂「垃圾食物」規範,影響甚廣。姜郁美強調,只要是高糖、高鹽、高脂、高熱量、高反式脂肪的食物都在列管範圍,包括炸雞、薯條、漢堡、洋芋片、含糖飲料都受嚴格規範,不得在14個兒童頻道播出,也不得附贈玩具來促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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